思啊?
难道审定一个案子,还得三审定罪?比后世还多一审,不嫌麻烦吗?
王昌龄一见谢直双眼中全是迷茫,更是气不打一处来,不由得大骂:
“好你个不学无术的混账!
连‘三审’都不知道就敢在县衙显摆律疏!就你知道不成!?
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蠢货!
真想替你授业师父管教你一番!”
谢直不干了,老王咱可得说好了,有话说话,把事儿说清楚了,光骂街算什么能耐。
旁边的张主事一看,生怕谢直再说出什么不好听的来,赶紧拦下了他。
要说这位张主事也是倒霉,夹杂谢家和刘县令之间里外不是人,刚才还被谢直威胁了一番,吓得他心惊肉跳,生怕谢直把他记恨上。
结果现在出了这么一个情况,又不涉及到刘县令关注的杨家,那还不上赶着在谢直这卖好,还能等什么?
张主事也不管谢直对他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,陪着笑脸,把“三审”给好好解释了一番。
谢直听了,无语了。
原来,唐朝的三审制度,源自秦朝的“三环”制度,其根本的目的,就在于“息讼”两字上。
具体到实际实施呢,基本就是这么一种情况。
你来告状。
县尉也好,县令也好,听了之后觉得还真得处理这事儿,就告诉你,诬告反坐啊。
你说是、明白。
然后人家问,确定告吗?
你说,确定。
然后让你明天再来。
第二天,你来,还是这一套——诬告反坐,明白,确定告吗,确定……明儿见。
第三天,再来一遍。
然后才正式进入取证啊、审理之类的司法程序。
这就叫三审!
你说闹心不闹心吧!?
为什么设置这样的程序,就是避免“怒而兴讼”!
说实话,与其叫“三审”,不如叫“三慎”更好理解,这个程序就告诉你了,告状也得慎重,立案也得慎重!
谢直上哪知道这个去啊!?《唐律疏议》里面也没写啊!
再想想王昌龄让他“放下状纸、明日再来”,谢直无奈地发现,好像还真骂错了。
“放下状纸”,就是告诉你,行,立案了。
“明日再来”,就是今天算做“一审”,明天继续“二审”,这是什么?这是正是进入了大唐的司法程序!
我还以为老王不给我立案呢!
这回可尴尬了!
谢直愁得直拍脑门子,后悔不迭,也是怪我被仇恨蒙蔽了双眼,十多年前背不下来的诗挨了一顿胖揍,一见着王昌龄就有点压不住火儿啊,嗯,不过,刚才骂得真爽!
这不是重点。
重点是,现在咋办!?
还能咋办!?
赔罪吧。
谢直很快就认清了现实,一脸尬笑地冲着王昌龄拱了拱手。
“少府,误会!都是误会!
只怪小子学艺不精,这才错怪了少府,小子在这儿给您老人家赔礼了,还请少府看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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