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四十章 苦命人_以罪之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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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伟大的故事,从不属于普通人。平凡而又伟大的爱情,一定是沾染着烟火气的。

  一切脱离现实生活的爱情,都是虚幻的,都是不真实的。就算能带来感动,最多也只能算是种洗脑式的传颂。

  如果没有过刻骨铭心的亲身经历,便去相信所谓的伟大爱情,这种人不是傻子,而是不可救药的傻子。

  那个时代,正值人们思想解放,拓展新的社会规则和冲击旧的道德传统,最显著的变化就呈现在爱情观上。

  粉碎了父母之命、媒妁之言的粗鄙糟糠后,几乎所有年轻男女都渴望着收获一段两心相悦的爱情,找到情投意合的那个人厮守一生。平平淡淡也好,轰轰烈烈也罢,只要深爱着彼此便足够了。

  那时,确实有很多爱情是凌驾于物质之上的,这并不是说脱离了烟火气,而是彼此间的感情更为纯粹。物质条件可以通过双手去创造,遇到真正动心的人却是可遇不可求的,不该相提并论。

  孟兰很幸运,遇到了那个命中注定的人。

  那个时候她和他都是幸福的,了解着彼此的从前,珍惜着彼此的现在,又憧憬着彼此的未来。他们相信,只要心向阳光,依偎在一起挡风抗雨、同舟共济,不管物质条件多么的匮乏,不管当下的生活多么艰辛,不管要经历多少苦难和险阻,只要携手努力便能在那张白纸上画出美丽的彩虹。

  但生活就是这么的操蛋,总会在不经意间带来致命一击。贫苦的风暴尚未过去,毁灭的雷霆就已经落了下来。

  尚未建立的小窝,于天雷中迸现出了火光,熊熊烈焰吞噬的不仅仅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约定,还有那张定格的笑脸。

  当孟兰的眼泪流干晕倒在地时,她隐约听到了医护人员的呼喊:“动作轻一点,不要伤到肚子里的孩子。”

  那天,距离孟兰与他结婚的日子,还有七天。

  相较于无法举办的婚礼而言,更残酷的是孩子尚未出生便没了父亲,以后的日子如何是可想而知的。

  孟兰不愁嫁人,愁的是带着孩子嫁人。

  尤其是那个年代,流言蜚语是可以杀人的。

  最终,她没有考虑自己,而是选择了恪守至死不渝的约定,用姣好的容貌、年轻的身体保全了马氏一姓。

  当然,孟兰其实是极度自私的。

  为了所谓忠贞的爱情,搭上了孩子的一生,甭管话说的多漂亮,实际上很少有人会善待一个毫无血缘关系的外姓人。

  尤其,是肚子里带来的外姓人。

  尤其,张勇这样的废物和人渣。

  ……

  讲述到这里,袁永超的脸色已经极其黯淡,眼睛里面似乎有着泪光在闪烁。

  白中元同样有着很深的感触,只是他不想表现出来,于是故作轻松的问道:“姐姐怀着孩子出嫁,孟超是什么反应?”

  “羞耻,愤怒。”袁永超叹气。

  “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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