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杀开一条血路便是了。
当年征战窦建德时,比这要艰险得多,不照样熬过来了?
一声响,如银瓶乍破,一支数千人的兵马从高句丽军后方杀出,瞬间让高句丽军慌乱起来。
“营州都督张俭在此!高句丽中伏了!”
听到那大笑声,李道宗知道自己已经从一个被围困者,摇身一变成为插在高句丽军心口的一把尖刀。
只不过,即便加入了张俭,局面也只是扳平而已,毕竟这人数比终究悬殊了。
侧翼传来一声大笑,怪腔怪调的唐话在战场回荡:“兰州康禄在此!高句丽贼子,受死!”
兰州一万胡骑的入阵,唐军便占据了足够的优势,高句丽四万人马,已经分成了三伙,东方炫耀对付张俭,皇甫唯一迎战李道宗,金胜南迎战康禄。
正面,一面大纛迎风飘扬,硕大的“王”字入目,一万胡骑纵马狂奔,声势惊人。
“耶耶王恶在此!”
一手刀、一手左轮手枪的王恶嚣张地大叫。
至于说左手执枪没准头……
不要在意这些细节。
说得好像王恶右手执枪就打得准似的。
事实上,王恶的名头比他本人来得更有杀伤力。
“魔王!”
惊呼声中,十余骑高句丽军士冲出阵,迅速的向山林冲去。
战场保命守则:我不需要跑太快,只需要比我的同伴快那么一点点就行。
王恶与高句丽兵拼了一刀,发现手臂有点酸麻,索性左轮手枪乱发。
距离如此近,左手右手差别不大,准头都差不离,即便偏了,高句丽军人群如此密集,总要打中一个的。
安全有第五招这些老鸟守护,王恶索性收刀,麻利的上子弹,左轮手枪一通乱打。
在近距离,其实左轮手枪的杀伤力与刀枪差别不是太大,也就是听觉、视觉上给人造成冲击,再加上魔王的名头,迅速让恐慌蔓延。
终于,第一个逃兵出现了。
有一就有二,当溃逃之势形成时,再好的将领也只能徒呼奈何。
金胜南满眼的无奈。
平衡被打破了,王恶的到来恰恰是压倒高句丽军的最后一根稻草。
眼看着王恶冲来,金胜南拨转马头,策马就跑。
留得青山在,不怕没柴烧!
王恶急了。
耶耶那么拼,可不就是想捞个人头立功吗?
抬起手枪,抖手六颗子弹射了出去。
即便是骑射,凭这六枪,就算枪法再怎么差,也有一枪命中的吧?
枪响处,金胜南应声落马。
王恶得意地吹了一下冒烟的枪管。
看看,耶耶还是有准的时候不是?
护卫们飞身下马,把摔得七荤八素的金胜南捆住,摁到马背上,马屁如潮:“郎君好枪法!”
王恶抚额。
一群没节操的,好甚么好呀,没看到这一枪是“正道的光”吗?
金胜南的盆骨估计都被打烂了。
金胜南被俘,东方炫耀、皇甫唯一连多逗留一下都不肯,直接落荒而逃。
反正,直接弃城、弃部众逃走的温审都没受多大处罚,我们这些与唐军厮杀败阵的,更不应该受重罚了。
李道宗神色复杂地看了王恶一眼,微微拱手,带军后撤。
胡人们欢天喜地的下马,开始剥高句丽军士的甲胄、衣物,搜索钱财、拾取兵刃。
穷久了,连高句丽军士的兜裆布都不放过,看得李道宗直摇头。
形容不够准确,是连尸体的兜裆布都不放过,那些高句丽俘虏,还是留了一身里衣的。
“筑京观!”
按惯例,王恶又当起了设计师。
一具具尸体被麻木的高句丽俘虏垒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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